保祿在耶路撒冷的辯護


讀經一:宗二二3-16


保祿對民眾說:「我原是猶太人,生於基里基雅的塔爾索,卻在這城裏長大,在加瑪里耳足前,對祖傳的法律,曾受過精確的教育;對天主我也是熱忱的,就如你們大家今天一樣。我曾迫害過這道,直到死地;不論男女,逮捕綑綁送入獄中;就是大司祭和整個長老團,都可給我作證;我從他們那裏領了給弟兄們的文書,往大馬 士革去,有意把那裏的這樣的人加以逮捕,帶到耶路撒冷來處罰。當我前行臨近大馬士革時,約在中午,忽然天上有一道大光,環射到我身上,我便跌在地上,聽見 有聲音向我說:掃祿,掃祿!你為什麼迫害我?我回答說:主,你是誰?他向我說:我就是你所迫害的那個納匝肋人耶穌。同我在一起的人,只看見那光,卻聽不見 那對我說話的聲音。我說:主,我當作什麼﹖主向我說:你起來,往大馬士革去,在那裏有人要告訴你,給你派定當作的一切事。由於那光的炫耀,我看不見了,就 由我的同伴用手領著,進了大馬士革。有個人名叫阿納尼雅,是虔誠守法的人,所有住在那裏的猶太人都稱譽他。他來見我,站在旁邊向我說:掃祿兄弟,你看見 罷!我當時向他一望,就看見了他。他說:我們祖先的天主,預揀了你,叫你認識他的意願,看見那位義者,並由他口中聽到聲音,因為你要向眾人,對你所見所聞 的事,為他作證人。現在你還遲延什麼?起來領洗,呼求他的名,洗除你的罪惡罷!


釋義(彭龍英)


這篇讀經是保祿在耶路撒冷向猶太群眾自我辯護的內容,說明他如何成為基督徒的經過。他先介紹自己的出身和從前在猶太教團體中的身份,提及自己如何迫害基督 徒。接著憶述在大馬士革的遭遇,道出主耶穌召叫他成為一名基督徒,並要他在眾人面前為祂作證。關於保祿的歸化的事,有阿納尼雅為此作證。



福音:谷十六15-18


那時候,耶穌顯現給十一位門徒,對他們說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,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;但不信的必被判罪。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:因我的名驅逐魔鬼說新語言,手拿毒蛇,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,也決不受害;按手在病人身上,可使人痊癒。」


釋義


馬爾谷福音原本結束於第十六章第8節,後人因受其他福音敘述的影響,加上第9節以後的內容,補充一些有關耶穌復活後顯現的報導。今天的福音選自谷十六15-18就是屬於這段補充的內容。


經文前半段(15-16) 說明敘述復活的耶穌在加里肋亞的一座山上顯現給宗徒,並派遣他們往普世傳播福音,為祂的復活作證。「一切受造物」意思是指全人類。教會至今仍然承繼這份使 命。耶穌的復活使教會明認祂擁有掌管全人類生命的權柄,成為普世的救主。所有的人面對信仰必做出抉擇,接受祂或不接受。然而得救的條件有二個:一是相信, 一是領受洗禮。得救在於進入天主的國,永遠分享天主的恩寵。


後半段福音(17-18)提到信仰基督的人有五種奇蹟伴隨著他們:因主耶穌之名驅魔、說新語言、手拿毒蛇不受害、喝下有毒之物不受損、為病人覆手,可使病人痊癒;信者在自己身上可體會到天主全能的運行,這是天國已經建立的記號。


教會今天選用這段經文慶祝「保祿皈化」,因為保祿實在是這段經文最佳的詮釋。他相信復活並顯現給他的基督,一生致力於為耶穌作證,生命中遭受苦難無數,但也經歷了福音中預許的奇蹟。


反省


我雖多年領洗,是否曾積極為耶穌作證?是否在信靠天主上繼續成長?


在我的生活及周遭能否找到天主臨在的記號?是什麼?


祈禱


http://www.ccreadbible.org/Members/Bona/ccreadbible/maindata/2013/01/2013-01-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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