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要聽從法令,踐諸實行
讀經一:申四1、5-9

以色列!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,盡力遵行:這樣你們纔能生活,纔能進入佔領,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。看,我授與你們法令和規律,都是上主我的天主吩咐與我的,好叫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土地內,依照遵行。你們要謹守遵行,因為這樣,在萬民眼中,纔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;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:「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,有見識的大民族!」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,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,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,這樣親近我們呢﹖又有那個大民族,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,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,所頒佈的這一切法律呢?你應謹慎,加意留心,不要忘了你親眼所見的奇事,終生日日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的心,並要將這一切傳於你的子子孫孫。


釋義


申命紀的意思是「重申前命」,意在重述梅瑟在西乃山所頒的誡命。本書可視為梅瑟的遺囑。今天的經文屬於申命紀中的梅瑟第一篇演講,梅瑟勸勉即將渡約但河、新一代的以色列民,要遵守天主的盟約,即那十句話。


進入天主預許的福地,固然很重要,但以民和天主間所訂的盟約才是以民生活的重心。天主是親近以民、生活在他們中的神,不斷保護他們。天主頒賜的法律,超越以民四周的宗教,祂藉著梅瑟的口傳授給以民,凡是能遵受誡命者才堪稱為有智慧、見識。梅瑟提醒後代子孫,要常回憶起天主領以民出離埃及的偉大事蹟,並代代相傳天主的功績。



福音前歡呼詞



成全梅瑟法律的耶穌


福音:瑪五17-19


那時,耶穌對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。」


釋義


這段福音是瑪五17-48的中心經文,說明耶穌是最圓滿的正義,法律的滿全。


瑪竇福音的寫作對象是猶太基督徒團體,對他們而言,祖傳的法律非常重要。福音一方面強調法律的重要性不可抹煞;另一方面卻提醒人不可陷入法律主義的困境中。因此耶穌並不僅僅重覆法律,而是宣佈一個更高的正義(參閱:瑪五20-48)。


猶太人認為先知預許要來的那一位拯救者,是一位政治性的領袖,祂將廢除舊有的法律,而使一切將重新開始(參閱:耶三一31)。但是,耶穌卻明言祂不是猶太人所期盼與想像的那位拯救者。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,並不是要廢除天主透過梅瑟所頒給以色列民族的法律;相反的,祂要提昇梅瑟的法律精神,帶領人回歸到天主的國,進入以天主為中心的生命,而不是政治的領域。


反省


我如何面對信仰中或道德上的各種律法規範?


猶太法律原是引領他們走上得救道路的指標,我對教會的各種規戒有什麼體驗?


祈禱


http://www.ccreadbible.org/Members/Bona/ccreadbible/maindata/2013/03/2013-03-0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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